在职场中,突然被公司开除是许多打工人最担心的事情。很多人面对“被开除”这三个字,第一反应就是恐慌和愤怒,但紧接着的问题是:“我能拿到赔偿吗?”这个问题,必须从《劳动合同法》说起。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比如,公司以“组织调整”或者“裁员”为由辞退员工,属于经济性裁员范围,这时候就应当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N倍赔偿。如果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又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那还要再补偿一个月工资,即“N+1”。
反过来说,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比如泄露商业机密、打架斗殴、长期旷工等情形,被公司“开除”属于合法解除,不仅没有赔偿,公司甚至还可以追责。这类情况下,公司通常会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执行,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员工也被突然辞退,那是否有赔偿呢?其实试用期并不是“免责期”。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尤其是在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还可能面临双倍工资的赔付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通过“劝退”的方式,用各种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辞职,比如调岗降薪、冷处理、言语施压等。这种做法实际上侵犯了员工的知情权和平等就业权。遇到这种情形,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依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新起点 超级网址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