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为深刻吸取了解连霍高速甘肃张掖段的“7·17”事故,公安部办公厅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要求各地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针对当前暑期和旅游旺季的道路运输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地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应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的精细化提升行动,切实实施一系列措施,包括源头监管、路面管控、隐患治理、宣传警示等。要深入开展一次执法检查,重点监管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督促客运企业实行出站检查制度,确保货运场站等源头单位严格掌握出口关,严禁车辆和驾驶人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上路行驶。要坚决防止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隐患货车上路行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督促其整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自查评估,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要求,确保不允许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要深入展开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客货运输车辆的检查,坚决打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隐患车辆的研判分析和有针对性的查缉工作,提高路面管理和控制的效率。要认真排查和治理长下坡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施工路段以及容易积水、易塌方、易水毁、易滑坡等重点路段的问题,及时进行相关问题的治理,并根据需要增设和完善警示设施。对于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要综合采取科学限速、流量控制、靠右行驶、坡顶停车区、避险车道、降温设施等方式来加强治理,提高道路安全保障的能力。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夏季说安全”大宣传联动、高速公路“亮屏行动”、巡回宣讲等,充分利用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说法和警示教育来加强警示宣传和安全提示。"
"关于连霍高速甘肃张掖段的“7·17”事故,事发时,涉事的重型半挂货车最大允许的车货总重为49吨。然而,该货车由河北沧州的中晟矿业有限公司装载了超过70吨的石焦沥青,实际车货总重高达87.1吨。此外,他们还非法加装了跳磅装置,以低于实际重量的方式通过了沧州市崔尔庄收费站(称重磅单显示仅为31.45吨),然后前往甘肃嘉峪关。在车辆行驶至连霍高速甘肃张掖境内2089公里加300米的养护施工路段时,车辆失控,连续碰撞排队等待通行的5辆小型客车和2辆重型货车。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初步调查,肇事的重型半挂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长下坡路段(坡长34.2公里,落差687米,事故地点距坡顶14.9公里)制动失效,导致车辆失控。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肇事的重型半挂货车驾驶员、实际所有人以及涉嫌非法改装货车、违法装载、违规称重的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相关问题线索和有关部门及个人的管理责任还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公安部提醒货运和客运企业以及驾驶员要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安全职责。企业应加强日常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GPS动态监管,提供有效的驾驶员安全教育。驾驶员应提高警觉,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别要避免超限超载,因为这种行为会使车辆部件承受超负荷,严重影响车辆的制动和操控性能,容易导致制动失效、爆胎等安全事故。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是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施工路段等危险路段,应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在长下坡路段行驶时,应挂入低挡,利用发动机的牵制作用来控制车速。在下坡途中,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停车休息,以降低制动器的温度,减少制动失效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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