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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突发心梗”:雇佣关系下的法律责任解读

◷ 2025-12-06 00:41:10 #月嫂心梗法律解读

2024年末,广东深圳一则新闻引发公众关注:一位名叫李某的月嫂在工作期间突发心梗,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刚上岗不足一周,正值照顾产妇夜间哺乳期间,事发当晚已连续工作近十小时。这起事件牵出了复杂的雇佣法律问题——当“月嫂突发心梗”时,雇主到底承担多大责任?

一、“雇佣”还是“劳务”关系?

从法律上讲,月嫂服务的法律关系可能是“雇佣关系”、也可能是“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这取决于签约方式、控制程度和工资支付方式。

在李某事件中,雇主通过家政公司介绍月嫂,仅签署了《家政服务合同》,工资由客户直接支付给李某。这种形式下,多数法院会认定为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下,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工作环境,避免超时用工、疲劳劳动等风险因素。

二、突发心梗是否属于“工伤”?

劳动法意义上的“工伤”通常适用于有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而月嫂如属个人雇佣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过,若能证明心梗是由过度劳累、工作压力等直接诱发的,家属可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向雇主主张侵权责任或补偿责任。

法院可能会考察几个关键点:

是否存在过劳(如连续工作无休)

是否有明确的休息约定被违反

雇主是否知情并默许高强度工作

若上述情况成立,即便不是工伤,雇主也可能需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三、家政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许多家政平台在合同中自称“中介”或“介绍人”,以规避法律责任。但若能证实家政公司在雇佣过程中负有培训、健康筛查、时间监管等义务,则其可能构成“共同侵权人”。

例如,若月嫂入职前已有严重心脏病史,而公司并未如实向客户披露健康状况,或者未提醒避免高强度夜班作业,其隐瞒行为就可能构成过失。

四、雇主的注意义务有多重?

在“月嫂突发心梗”的案例中,社会普遍倾向认为雇主作为“私人个体”,不应承担过多专业医疗判断责任。然而,雇主对“工时安排”“作息要求”的设定依旧是核心议题。

若雇主安排了超时夜班、频繁叫醒、饮食不当等工作要求,且未与月嫂协商,则很可能构成“违约”或“过失行为”。法院甚至可能依据“情理”判定赔偿比例。

五、如何防范风险?

这个事件也为家政服务行业敲响警钟。未来雇主与月嫂双方应明确如下几点:

工作时长及休息安排需书面约定

健康筛查应由家政公司主导并书面披露

双方应为月嫂购买意外保险或商业健康险

夜间工作应适当安排轮班或休息机制

“月嫂突发心梗”的法律责任边界并不清晰,它处在民法、劳务、侵权交汇的模糊地带。唯有通过完善行业规范与法律适用逻辑,才能真正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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