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在购物、使用服务或浏览广告过程中,遇到“虚假宣传”时,第一反应往往是维权。但维权的路径分为“举报”与“投诉”,这两个概念虽然常被混用,却在法律意义与处理机制上大不相同。
举报,指向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商家利用虚构数据、夸大效果、捏造荣誉等手段进行宣传,且这些行为触犯了《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应当走“举报”路径。举报通常是向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机关提交线索,要求依法查处。这类举报不仅保护自身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公共市场秩序。
投诉,更偏重个人权益。
若虚假宣传已造成个人实际损失,如买到货不对板的产品、被骗加入不实活动等,消费者可以选择“投诉”。投诉通常是向消协、12315平台或平台商家客服发起维权请求,目的在于要求赔偿或纠正。这是一种以自身利益为中心的维权方式,强调问题的处理与补偿。
举报与投诉可以并行不悖。
在实践中,面对严重的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完全可以同时举报与投诉。举报推动监管介入,震慑违法;投诉争取自身补偿,弥补经济损失。
选择举报还是投诉,取决于问题的性质和消费者的诉求。了解清楚这两者的边界,才能更有效地应对虚假宣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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