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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眼聚焦|3年打赏主播16万,能否追回这笔钱?》

◷ 2025-12-06 06:49:51 #

标题:《直播打赏风波:妻子要求返还16万,法院裁决是否合理?》

不久前,一起涉及直播打赏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起案件中,退休的冯先生因热衷于网络主播的歌舞表演和专业玩车,私下里在网络直播平台充值,用虚拟币给60多位主播送出了总额高达16万元的打赏。而其中最高额的一名主播竟然接受了8万元的打赏。当妻子发现这一情况后,她认为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超出了他个人及其家庭的正常收入,主张直播平台应将这笔钱返还。

然而,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审理结果出人意料。法院认为冯先生的打赏行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范畴,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妻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裁决引起了公众的热议,对于直播打赏的法律边界产生了更多的思考。

标题:《北京律师解读直播打赏案:为何打赏款项难以追回?》

在一桩由丈夫瞒着妻子3年打赏16万元的案件中,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的贾建军律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这起案件中男子的打赏行为属于正常的网络消费行为。在过去的3年里,他持续进行了非大额的充值行为,总体金额也并不算过高。贾建军律师从程度上认为这是对个人财产及家庭财产的合理处置。

关于妻子要求追回打赏金额的问题,贾建军表示,如果妻子长期未予管理、制止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种网络消费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那么她是无权要求平台或主播返还打赏金额的。他强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打赏金额巨大、远超夫妻日常处分财产的范围,可能会侵害到配偶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权益,此时才有可能追回打赏款项。这一观点为打赏款项能否追回提供了更多法律思考的角度。

标题:《法律专家指点 | 直播打赏款项追回难点在哪?三种情况下可要求退还》

在直播打赏案件中,贾建军律师提到,实践中存在三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打赏金额。首先,如果夫妻一方因婚外情感交往而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给主播打赏的金额明显高于正常网络娱乐消费水平,另一方有权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请求确认打赏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其次,未成年人打赏需要父母追认才能生效,但如果父母长期默许未成年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或账号进行消费,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不知情,一般也难获得法院支持。最后,如果打赏人使用违法犯罪所得进行打赏,例如使用挪用公款或盗窃、诈骗来的资金进行打赏,办案机关会要求退还打赏的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秋、国庆双节假期的来临,贾律师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同时,他强调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和网络支付密码,以免孩子因一时冲动导致大额财产损失。成年人也需合理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确保花钱有度、量入为出。贾律师建议大家下载“北京日报”客户端,以获取更佳的阅读体验。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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