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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1日,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旨在通过省级自查、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综合评议等手段强化考核,以促使欠薪问题及由此引发的群体和极端事件减少发生。然而,根据笔者在工地进行的长期调研和观察,问题的根源往往难以通过考核制度和强化制度建设单独解决。许多问题本身就是不规范的,无法被纳入政府监管部门的范畴。
首先,报案困难、结案困难、执行更为困难。毫无疑问,近年来在整治欠薪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为防范建筑工地承包主体的多层次转包,承建方通常选择委托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然而,问题在于许多劳务公司只是虚构的存在,其老板本身就是实际的包工头。因此,工地的组织管理方式并未实质性改变,工人的招募依然通过“老乡带老乡,工友带工友”的方式进行。
在工地工作的班组,无论是由长期合作形成的还是由临时组织而来,都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合作经验。有时候,由于工头不愿意或者出于同事关系的考虑,工人可能并未明智地签署劳务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与过去相比,工人的自信不再仅仅源于对工头人品的信任,而更多地来自对国家必然进行管理的信任。在高压治理欠薪的背景下,工人对自身安全感的关注日益增强。
问题在于一旦发生欠薪,农民工会发现,很多时候国家无法有效管理或管理不善。
研究发现,部分农民工在按规定到劳动监察大队报案时遇到了阻碍。这是因为许多工人并不清楚所属的劳务公司是哪家,只能提供工头的姓名和电话。如果报案发生在工程进行中,通常提供工程所在地址,案件可以被接受并进入处理流程。然而,问题在于工地通常在工程结束清账或者年底工头结账时,经过多轮追讨之后,工地早已无人,而工头更是百般推脱。
因此,劳动监察大队通常不愿接受这些案子。在访谈工作人员时,有人表示,接案和处理案的是不同的人群,而且还存在一些恶意讨薪的情况,报案时如果无法提供明确的劳动或劳务关系,通常不会受理。未经证明的案件可能对包工头或项目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考虑到规范操作和合法职权的行使,一些欠薪案件难以进入正式处理流程。
这些农民工往往选择在工地门口堵门或者到政府门口集会,以索要拖欠的工资。通常情况下,政府受到社会稳定的压力,会督促项目部的业主方(甲方)或承包商(乙方)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一些本已经清账的甲方或者乙方会感到相当委屈,因为他们需要额外支付一笔款项,而后再追讨这笔款项从承包工程的人那里。在调研中,有情况表明项目部曾尝试追讨六年前向虚假公司支付的款项,但一直未能成功。
部分经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欠薪案件,经历了报案、办案、结案的程序,一般需要一个半月到三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相关部门常常需要农民工的合作,例如签字或者亲自前往沟通。对于在工地临时打零工的农民工来说,由于不是每天都有工作,可能会遇到几天没有活干的情况。一旦政府部门通知需要合作签字等操作,他们可能当天无法赚到钱,甚至可能错过当天的工作机会。如果工地已满员,他们就需要寻找下一个工地,而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又得休息好几天。这导致时间和经济机会成本都相对较高。有些人甚至表示,为了追讨一两千元而损失上万元,觉得得不偿失,因此干脆选择不合作,导致案件最终无法顺利解决。
另一种情况是,尽管案件已经办结,但包工头个人却依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清偿欠薪,一直拖欠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要么不得不一直等待,要么走到法院启动诉讼程序。然而,法院诉讼通常也需要三到六个月的办案时间。即便最终获胜,执行阶段也面临一系列困境。
有一位工人告诉笔者,他曾经赢得了一宗案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包工头本人已经逃到国外,名下的房产则由老母亲居住。执行人员到了包工头的家中后,考虑到将老人清出房子可能引发公众关注,而老人住在哪里也成为一个问题。因此,最终并未进行强制执行。这位农民工最终未能追回被拖欠的两万元,而且还花费了五千多元打官司、请律师以及奔波的费用。
由于监察程序和诉讼程序的繁琐和高昂成本,农民工通常不愿意选择这些方式来解决欠薪问题。相反,在欠薪发生后,他们更倾向于采取到家里堵门或者到工地讨薪的方式。在这些堵门和讨薪的过程中,警察的介入通常是以在场示威的方式,主要目的是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然而,对于那些经验丰富的欠薪老手包工头而言,警察的介入调解并不能发挥太大的作用,因为这本身并不在警察的职权范围之内。
其次,实名制管理存在弊端和漏洞。有人声称当前建筑工地已经实施了实名制管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上,因此不会再发生欠薪问题。然而,这里有两个需要明确的关键点。
首先,工地可以分为正规工地和非正规工地。正规的工地通常管理规范,实名制管理相对严格,工资能够按时直接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上。然而,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为了规避税收和减轻资金压力,一些雇主选择每月给工人发放三四千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而实际上,建筑工人正常情况下每月的收入通常在七八千元甚至上万元,未发放的工资则以延期发放的方式进行。
然而,问题在于延期发放意味着更多的不确定因素,资金周转不及时就容易导致拖欠的发生。在调研中,工人普遍反映,越是大型的地产公司项目,拖欠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非正规的工地工期通常较短,一般不会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实行实名制管理。在这些工地中,业主方(甲方)仍然沿用传统的方式将工程承包给个人包工头,包工头再组织工人进行施工。资金结算直接给予包工头,由包工头发放工资。如果包工头存在挪用资金的情况,就容易导致欠薪问题的发生。
其次,由于超龄农民工清退政策的实施,尽管后续政策有一定修正,许多工地仍不愿意在工地的“台账”上记录超龄农民工的存在。实际上,工地并不是不需要超龄农民工,因为包工头或项目部通常需要雇佣一些劳动力从事一些简单但辛苦的工作,这些工作薪水较低,但超龄农民工却愿意从事。
然而,这些超龄农民工的信息不能出现在正式的农民工花名册上。这一部分人因此被迫处于“打黑工”的状态。他们的工资通常通过其他工友的银行卡发放,也就是说,每个人银行卡上收到的钱并不是当月实际应该挣得的工资,而是在包工头或项目部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因此,账面上的工资流水与实际获得的劳务费用之间存在着两套逻辑。
然而,一些包工头采用的方式是将所属工队农民工的银行卡集中收取,然后再进行统一发放。包工头每月领到款项后,在结算账目后给每个人发放,通常只发放生活费,其余的款项则被挪用到年底再发放。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往往不会反对这种已经形成的潜规则。然而,一旦到了年底发放时出现拖欠,超龄农民工讨薪的难度就会进一步加大。
因此,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下,欠薪问题仍然存在。由于难以纳入政府部门规范管理,同时担心集体讨薪可能面临的压力,很多人会选择采取上门或者当面讨要的方式。如果在交流过程中产生较大分歧,而工人又情绪激动,沟通不畅,直接采取动手的可能性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发生极端事件。
一些工人表示,在面对包工头讨薪时,经常是“你硬他就软,你软他就硬”,暴力手段也成为一种必要手段。很多人陷入个体思维,认为“就欠我三四千块钱,为什么不给我,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然而,对于包工头来说,欠薪并非他们愿意的。有些人可能是因为投资失败,有些人是因为赌博输了,确实没有足够的资金。对于包工头来说,欠薪的对象不是一个人,虽然一个人欠的可能只有几千块钱,但如果涉及几十甚至上百名工人,那就需要几十万来偿还。
因此,工人对于工头的不理解和对“坏的想象”的加深,可能更容易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除了欠薪问题,另一部分极端事件并非源于经济纠纷,而是因为女性大量参与工地劳动,导致建筑工地上涌现婚外情事件。一旦这些事情被发现,就可能引发极端事件。这些情况都属于小概率事件,难以提前预测和干预。
总的来说,建筑行业一线农民工与劳务公司不签署劳动合同是一种普遍现象,而包工头不愿意提供欠条也是惯例。前者是为了规避成本,后者则是为了规避风险。因此,难以提供证据成为一部分群体不可避免的难题。在政府部门科层化、专门化和专业化管理之后,对于那些不规范的欠薪问题反而变得难以有效管理。
解决欠薪问题的机制强调程序和证据,这是政府部门必须做到的。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制度滞后性成为一个问题。针对当前包工头采用的策略性对抗,监管机制应该设计更为灵活的方式。同时,应从体制机制的完善入手。因此,需要建立研判和反馈机制,以在面对问题时及时调整相关机制。考核制度可能会导致成本上升,其对于避免问题发生的实际意义需要在实践中进行验证。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采用相对低成本的措施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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