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朗的政体设计中,存在两个最受关注的职位:最高领袖与总统。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拥有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双重角色的政权结构,但实际上,两者在权力架构中扮演的角色与地位有着本质的不同。
伊朗最高领袖,是整个国家的最高宗教和政治权威,由专家会议选出,任期无固定限制,几乎终身制。现任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在位已超过三十年。这个职位不是象征性的,它集军事、司法、安全、媒体、外交等关键部门的最终决策权于一身,堪称“国家的舵手”。伊朗革命卫队、国家广播机构、司法体系等核心机构,均须对最高领袖负责。
与之相比,总统更多承担的是行政管理职能,是政府日常运作的总负责人。总统通过全民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最多连任一次。总统可以组建内阁,推动内政改革、经济计划以及部分外交事宜,但其权力受制于最高领袖的指导与审批。尤其在处理伊朗核问题、与美国和以色列的关系上,总统往往只能执行最高领袖的战略方向。
一个典型例子是前总统鲁哈尼,他任内推动与西方的核协议,却在哈梅内伊态度改变后,被迫收紧路线。而刚刚去世的前总统莱希,其上任后的政策,也深受领袖阵营意志所左右。
在伊朗,真正决定国家走向的,不是总统换谁做,而是最高领袖的意志是否转变。这种政体安排,使伊朗在选举与威权之间维持一种特殊的平衡,而这种平衡的核心,就掌握在最高领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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