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龙战机,作为中巴合作研制的第三代轻型多用途战斗机,自诞生起就肩负着出口创汇和提升国家军工影响力的双重任务。它不仅是巴基斯坦空军的主力装备之一,也成为近年来中国军贸出口的明星产品之一。但很多人并不了解,在一架枭龙战机的出口交易中,中国究竟能分得多少“成”?
首先要明确的是,枭龙战机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工业)与巴基斯坦航空联合体合作研发,其中中方技术投入最多,尤其是雷达、航电、飞控、发动机整合等关键核心技术,均由中国主导。因此,从“知识产权”到“零部件供给”,中国在整个项目中的话语权非常高。
一般来说,枭龙的出口合同是由巴方以“销售方”身份进行谈判,但生产链却深深扎根在中国。以JF-17 Block II为例,其70%以上的零部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再由巴方在卡姆拉航空制造厂进行组装。这种“中方制造,巴方出口”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巴基斯坦建立起本土航空制造能力的同时,也确保了中国的工业回报。
据一些军贸领域分析人士估算,在一架枭龙战机(均价约为2500万美元)的出口收入中,中国方面通过提供整机部件、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后续服务,大约可以获得60%至70%的收益比例。换算下来,每架枭龙的出口,中国大致可分得1500万到1750万美元左右。这还不包括售后维护、弹药系统等“增值服务”,这些部分常常由中方单独提供,是一笔长期而稳定的收入来源。
当然,不同型号、不同客户、不同采购方式所带来的分成比例会有所浮动。例如,尼日利亚采购的是接近Block II标准的版本,部分雷达和武器系统是定制化采购;而缅甸采购的则是较早期的Block I,成本结构更为简化。因此,中国在每笔订单中实际分得的收益比例也因条件而异。
此外,从政治和战略层面看,中国并不仅仅关注金钱收益。通过参与枭龙项目的国际推广,中国有效增强了与采购国的防务合作关系,同时借机推广中国制导武器、航电系统、发动机等配套设备,进一步扩大了军工出口生态。换句话说,哪怕在某些订单中中方分成较低,其战略收益却远远高于数字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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