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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介入就不能起诉了吗?——厘清执法与司法的边界

◷ 2025-12-06 11:09:13 #公安介入就不能起诉了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旦某个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人们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这件事公安已经介入了。”不少人随即便认为,“那就不能起诉了”,仿佛公安机关的介入成了“终点站”。这种认知并不准确,甚至可能误导公众对法律程序的理解。

公安介入是执法环节,不等于终止司法程序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侦查、治安管理以及部分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是侦查阶段的核心单位。它的“介入”通常意味着已经启动了立案、调查、取证等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处理就此完结,更不意味着民事主体或其他相关方就失去了提起诉讼的权利。

刑事与民事可以并行

很多人混淆了“公安介入”和“不能起诉”之间的关系。在法律实践中,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可以是并行不悖的两个路径。例如,一个人因诈骗行为被公安立案调查,受害人完全可以在刑事程序之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这种“双轨制”机制既保障了国家对犯罪行为的惩处,也维护了受害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予立案≠无法起诉

也有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一些当事人看到这个决定书,误以为“公安不立案,法院也不会受理”。这其实是对法律程序的误解。公安的不予立案决定只针对刑事层面,民事方面法院依旧有权审理,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必须依法受理。

行政案件同样如此

还有一些案件属于行政执法范畴,例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事故等,公安的介入常常是出于行政执法目的。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审查相关执法行为是否恰当,公安机关的介入并不构成司法审查的障碍。

社会舆论不能代替法治判断

“公安介入”四个字容易让公众产生错觉,仿佛一切已盖棺定论。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执法只是程序的开始,司法才是最终定分止争的机制。在法治社会中,每个程序都有其职责分工与流程规范,不能让模糊的观念遮蔽了合法维权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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