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邻里纠纷、口角矛盾常常因为情绪失控演变为肢体冲突。若有人上门滋事,甚至动手打人,被打的一方常会产生强烈的反击冲动。然而,能不能还手,并不只是情绪问题,而是一个涉及法律边界的关键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当他人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时,公民有权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以制止对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果别人上门滋事并先动手打人,这属于明显的不法侵害行为,此时正当防卫的条件已经成立。你可以在制止对方侵害的范围内还手,但必须注意“防卫限度”。
所谓防卫限度,就是防卫行为应与侵害的程度相当。如果对方只是推搡、掌掴,而防卫者却使用致命武力,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反之,如果对方持械或持续攻击,你的反击行为是为了有效阻止伤害,即使造成对方受伤,一般也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另外,若对方上门滋事但并未动手,只是口头辱骂或挑衅,此时贸然还手反击,则可能被认定为“互殴”或“寻衅滋事”,不受法律保护。面对这种情况,理智的做法是保留证据、报警处理,让执法机关依法制止滋事行为。
换言之,还手是否合理,要看是否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及防卫行为是否必要、适度。法律既不纵容侵害者,也不会支持以暴制暴。懂得依法自卫,才是保护自己最有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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