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小城市的一栋老旧居民楼中,张慧独自照顾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已经三年没有丈夫的消息。曾经承诺共度一生的男人,在孩子刚满一岁时悄然离去,电话关机,微信拉黑,留下的只有户口本上的一个名字和一堆生活的难题。这样的“丈夫抛妻弃子”行为,在现实中并不鲜见,却往往被忽视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与社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互相扶养、协助和照顾的义务。一旦丈夫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家,拒不履行家庭义务,便已构成严重过错行为。在婚姻诉讼中,抛妻弃子一方可能被判决承担更多经济赔偿责任,甚至影响对子女的抚养权裁定。
此外,若丈夫长期逃避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家庭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抚养义务。一旦法院判决生效,仍拒不执行的,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严重者甚至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乃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社会层面,抛弃家庭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最基本的伦理规范,也影响了孩子的成长环境与心理健康。父亲角色的缺位,常常造成孩子缺乏安全感、自尊心受挫、性格孤僻等问题,而这不仅是家庭悲剧,更是社会问题。
丈夫抛妻弃子,承担的责任不应仅限于良心的谴责。法律的刚性与社会的道德舆论,都是维护家庭稳定、保护弱势群体不可或缺的力量。现实中的张慧们不应被遗忘,她们需要的是公平的制度和及时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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