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化名)在监狱服刑已有七年。母亲一直是他生命中最柔软的一角,每次接到家属探视的通知,他最期盼看到的就是那一张老去却依然温柔的脸。然而这一次,他等来的却是一封信,信里是姐姐潦草的字迹:“妈走了。”
对于身陷囹圄的人来说,亲人离世的打击往往是双重的。一方面是深切的悲痛,另一方面则是无法亲自送别的无力感。但在法律制度下,这种“回来送最后一程”的愿望,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我国监狱管理机关在特殊情况下确实设有“临时离监探亲”制度,也叫“离监探视”。当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遭遇重大变故,例如父母去世,经申请批准后,部分罪行较轻、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可以在监管下短时间离开监狱,回家奔丧。
不过,申请程序复杂且审查严格。首先,需要家属向监狱提出申请,并提供亲属死亡的真实证明;其次,服刑人员本人的改造表现、所犯罪行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等也都将成为考量标准。就算获批,服刑人员也须全程由司法警察陪同,活动时间、范围都受到严格限制。
也正因为这些限制,让很多人即使在制度允许的边缘,也错过了那场“告别”。张建就是如此,他的申请没有通过,因为他曾参与过暴力犯罪,虽然近年来表现良好,但依旧被视为存在一定社会风险。最终,他只能在牢房角落里默默烧纸、磕头,替代那场应有的送别。
一个人坐牢,不等于他与家庭、与情感被彻底割裂。在刑罚与人性之间,制度有时可以松动一丝缝隙,而这缝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最后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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