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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曾因“光刻机概念”备受资金追捧的苏大维格经历了一轮急速下跌,最大跌幅一度达到13.81%。截至收盘时,苏大维格的跌势略有收敛,跌幅缩小至5.99%,收盘价为25.25元/股,总市值为65.56亿元。
关于消息方面,截至10月8日晚,苏大维格发布了一份关注函回复,并确认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通知。根据立案通知书的内容,由于苏大维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信息披露规定,中国证监会已决定对苏大维格展开立案调查。
苏大维格对此回应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在此之前,苏大维格曾于9月14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光刻机已成功销售给国内龙头芯片企业”。这一表态迅速推动了公司股价,在当天下午开盘后急速上涨,并最终涨停20%,收于33.12元/股。当天的成交额达到15.55亿元,换手率高达25.89%。然而,次日(9月15日),深交所向苏大维格发出关注函,提出了5大问题。
相关资料显示,光刻技术是现代半导体、显示面板、光电子等领域产品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工艺之一。从曝光方式的角度来看,光刻机可分为掩模光刻机(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掩模板),包括接触式/接近式光刻机、投影式光刻机(如DUV和EUV)等;以及无掩模光刻机,即直写光刻机,包括电子束光刻机、激光直写光刻机、激光直接成像设备(LDI)等。在半导体及平板显示制造领域,普遍采用“直写光刻制作掩模+投影光刻批量复制”的工艺过程。
在监管部门的询问下,苏大维格明确表示,一般所指的光刻机通常是指掩模光刻机中的投影式光刻机,而公司所生产的激光直写光刻机并不属于相同的技术路线。公司目前生产的光刻设备并未涉及与集成电路领域相关产品的生产。
此外,苏大维格在9月14日的互动平台回应光刻机话题时表示:“公司光刻机已成功销售给国内领先的芯片企业,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还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
然而,截至10月8日的回复函显示,苏大维格所开发和生产的激光直写光刻设备属于一种多用途设备,目前主要用于自家需求,对外销售金额相对较小。具体而言,2022年的对外销售收入约为770.93万元,而2023年上半年则实现了约2,177.27万元的对外销售收入。公司的客户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他们购买公司的光刻设备主要用于相关领域的研究。第二类客户则包括高校和科研院所之外的各类企业,主要涵盖不同行业的企业客户,他们购买公司的光刻设备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小批量试制、微纳光学材料以及光通讯器件的制作等领域。
就销售区域而言,苏大维格的光刻设备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市场。具体数据显示,2022年境外收入为310.09万元,而2023年上半年则未实现境外收入。
根据回复函显示,苏大维格的光刻设备目前并未涉足集成电路领域相关产品的制造,因为该市场主要由行业龙头公司主导和垄断。苏大维格的光刻设备主要用于公司自身的各类微纳光学产品和衍射光学器件的制造,对外销售金额相对较小。外部客户的采购主要用于相关领域的研发、试制以及微纳光学材料等生产。与同行业的领头公司相比,苏大维格的激光直写光刻设备在最小线宽、线宽均匀度、网格精度、稳定性等关键技术参数上存在较大差距。
在监管层的问询下,苏大维格表示,公司证券部门在回答相关互动易问题时,直接采用了“光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公司承认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对光刻机技术路线、相关技术应用领域等方面的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主要应用领域、与行业领先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同时,也未明确指出相关设备收入在公司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对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前述回复引发了一些投资者的误会和误解,导致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对此,公司及公司证券部门向投资者表示真诚的歉意,并表示将积极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公司将持续学习相关产业政策和文件,努力提升与投资者互动沟通的严谨性与信息传递的完整性,以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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