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买了法拍房原房主要求买回去”的消息在网络上掀起热议。一边是满心欢喜拍得“性价比高”的买家,一边是为保住房产再三哀求的原房主。情理法交织,似乎每一个人都不是彻底的“对”或者“错”。
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通常来源于债务纠纷或抵押违约。这类房子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吸引了不少投资客或刚需购房者。但买到手的,不仅仅是一套房,更是一段故事,甚至是别人的“烂摊子”。
张先生就是这段故事中的主角。他通过司法拍卖平台,以低于市场价约30%的价格买下一套市区房。手续齐全,过户顺利,本以为捡了个“黄金大漏”。没想到,刚办完房产证,就收到了原房主王女士的电话,对方言辞恳切地请求“原价买回房子”。
王女士声称这套房是她父母留给她的唯一遗产,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才被法院拍卖,现在终于东山再起,希望能赎回这处记忆深重的老宅。她表示愿意支付利息和合理费用,但恳请张先生成全她的心愿。
这通电话让张先生犹豫了。虽然合同和法律都站在他这边,但面对王女士哽咽的语气和一再请求,他心里也开始“打鼓”。转手可以赚钱,但卖回给王女士是不是更“有人情味”?
在网上,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有些买家会选择转让,有些则坚持不退一步,认为“感情不能当合同用”。还有的网友表示,若真有诚意回购,王女士可以出更高的价格进行市场谈判,而不是道德绑架。
而在法律层面上,一旦法院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买卖关系便正式成立,原房主再无权干预。这种“后悔药”,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但在现实中,很多买家在交房过程中面临“原房主拒不搬离”“邻里骚扰”等问题,甚至需要法院再次介入执行。
情与法,有时就是这样对立却又纠缠。购房者在享受低价带来的红利时,也需要做好面对情感纠纷和潜在风险的心理准备。而对于失去房产的一方,想要重新拥有过去,也许需要的不只是一通电话。
新起点 超级网址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