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搜索

家庭教育法规定下的新时代家风建设

◷ 2025-12-07 12:43:53 #家庭教育法规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注度的提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为家庭教育注入了法治力量,标志着家庭教育从“家庭私事”走向“国家大事”的重要转变。家庭教育不再只是父母的自觉行为,而是一项被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家庭教育法的规定为家庭育人行为提供了明确方向,也对家长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家庭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他们不仅要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安全,更要承担起培养其品德、行为习惯、生活能力、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重任。法律强调,家庭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身心健康,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这一规定将“德育为先”的理念正式纳入法律框架,避免了以往家长“唯成绩论”的单一育人标准。

此外,家庭教育法还明确了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支持职责,要求相关部门为家庭提供指导、服务和必要的资源支持。这种制度设计有助于解决“家长不会教、不敢教、无从教”的困境,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形式,为家庭教育搭建支持系统。比如,许多地方已推行父母教育必修课制度,在幼儿园、小学阶段就介入家庭教育干预,让家长与学校形成育人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该法律还特别提出,要防止家庭教育中的“冷暴力”和“溺爱”等极端行为,提倡以身作则、平等沟通、耐心引导的育儿方式。传统观念中“打是亲骂是爱”的做法在法律面前已不再被容忍,家庭教育法的规定要求父母转换角色,从“管控者”变为“引导者”,从“命令者”变为“倾听者”,这对于转变中国式家长形象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家庭教育法的推动下,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正在被重新定义。一个有法律依据的家庭教育体系,不仅能够培养出身心健全的下一代,更是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持续发展的基石。

相关